“三亚大东海景区自发形成裸泳浴场,裸泳人数最多时达四五百人。”近日,一名三亚网民发贴称,连日来他发现很多国内外游客公然在三亚著名景区——大东海裸体游泳。同时,还有很多三亚市民以及游客出于好奇心理,到大东海猎奇。该贴发出后立刻引起广泛关注,裸体浴场到底是该禁还是该倡一时间众说纷纭。(7月3日南海网-海南经济报)
公共浴场可否裸体游泳,目前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没有明确规定,是因为基于中国传统社会道德观念而形成的公共道德规范,已经让国人有了发自内心的自律。一直以来,在公共场所裸体,总是被人视为是“精神有病”的行为。在这种社会语态下,裸体行为在国内的公共场所几乎绝迹。这也是黑龙江、四川、浙江等省份在公共旅游区设置裸体浴场时备受争议,和此次三亚大东海景区自发形成裸泳浴场引发该禁还是该倡的内在原因。
换句话说,在公共场所裸泳,已经触及了传统道德或者说是公共道德的底线。之所以仍然会出现该禁还是该倡的论争,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对“开放”的理解上。在不少人的心里,似乎开放就一定要打破国人的一切传统道德观念,比如在公共场所可以裸泳。然而,即使是我们认为是十分开放的西方,裸泳场现在还是隔离的,而且有专门的警察巡逻,何况是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一直被视为是“精神有病”的中国?三亚市这个国际滨海旅游城市既然是在中国,而且也不是专门对外国人开放的,那就还是要遵从国人的传统道德观念。
由于国情的不同,公共道德也是有“地方法规”的。不管如何开放,我们都既要遵从法律的规定,也要注意维护中国特色的公共道德。如果以颠覆国人传统道德来进行开放,那将是灾难。进一步地说,穿上一件游泳衣,无论是对洗海水浴还是对晒太阳浴,都根本没有影响。相反,它却对国人的传统道德观念有影响,对其它游人的正常游览有影响。由此看来,对裸泳者,有关部门还是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让裸泳成为一个新“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