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协委员杨立勋建议组建城管警察,称可更好防止暴力抗法,同时也可提高执法效率。深圳市城局科研所所长称从国内国外来看,城管队伍向警察转型都是一种趋势。据了解,深圳市城管局也正有此意,正起草相关报告将报给市政府决策。
“以暴制暴”,这样更要不得
我不知道,为何那么多管理者嗜好以暴制“暴”?比如,近年来,城管已经全副武装,简直武装到了牙齿,除了没有枪,其他的装备恐怕跟警察都差不多了。
我也不知道,为何有那么多管理者没有考虑克制和和解?摊贩再强悍,充其量是养家糊口的薄弱单元。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曾说“小商小贩是个宝”,该言辞一出,许多人击节叫好,但为何不为各地采纳并践行?把摊贩当作宝,城管给摊贩一条生路,摊贩在合法经营中发财有道,就能盘活经济,双方也才能在共存中实现共赢。
曾几何时,北京城管李志强被捅死一案,坊间掀起热论,反思城管暴力执法以及摊贩暴力抗法;天门城管暴力执法,打死无辜魏文华一案,一股城管存废的热潮掀起,改革城管体制的呼声日高。然而,迄今为止,我们仍未看到有力度的制度革新。日前,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网调结果显示,逾九成网友赞成城管限权。在这些关口,组建城管警察,太不合时宜,不仅于事无补,还易激化矛盾。显而易见,在制度死结未理顺之前,城管应放软身段,应反躬自省,应选择人性化执法,而不是相反。
所以,要我说,以暴制暴的城管警察更要不得。
压制被执法者不是根本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城管部门管理的这一群体,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民生群体”。一方面,他们都是社会的困难群众。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实事求是地讲,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的形象、管理和秩序,但是,这又是他们生存的唯一出路;另一方面,他们又是一个能够为社会提供很多服务、给老百姓生活带来许多方便的群体,他们所从事的工作,虽然卑微,但是,由于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又是社会的重要补充。如果真的有一天,在城管警察们的高压政策下,他们从城市消失了,整个城市会变得很不方便。
我们并不反对让这些人从城市的各个角落“消失”,让城市变得更加井然有序。但是,仅仅依靠城市管理的高压政策让他们“消失”,这还叫关心民生吗?还是以民为本吗?
如果执政者们能够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如在城市规划时专门规划一些让这些人经营的场所,免收各种税费,提供良好服务,那么,这些人还会跑到马路上去经营吗?还需要城管去执法吗?还需要组建城管警察吗?同时,由于这一群体的存在,城市居民也会感到生活十分方便。
因此,通过组建城管警察,压制被执法者的设想,不仅是懒政行为,更是暴政行为,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格格不入的。作为政协委员,不管杨立勋同志是什么行业的代表,提出这样的设想,都是没有经过认真调查、认真分析、认真思考的,都是不负责任的。
“摇身一变”是惰性思维
笔者同意政协委员的提议,让警察代替城管,这样的做法确实是符合世界潮流的,但深圳市城管局所谓“正有此意”,不过是让“城管升级为警察”,这两者根本是两码事。
在警察的现有职责之外,再加上城市管理的某些职能,这是可行的,国际上都是如此。而若要将“城管升级为警察”,笔者担心,固然能防止暴力抗法,但能有效改变城管的整体形象吗?
说白了,根据国际惯例,所谓的“城管警察”就是警察多承担责任,而城管则应该完全取消,别老想着将“城管升级为警察”,这样的“升级”也不符合警察的人事管理制度。笔者相信,现在的警察是可以干好城管所干的事情的,但笔者坚决反对简单地将“城管升级为警察”,可能城管部门会认为,一旦城管队员摇身一变成了警察,他们的素质会提高的,他们也将不会野蛮执法的,但问题在于,就如同将不具备医生资格的非法行医者整体变为合法医生一般,终究还是有些荒唐的。
在我看来,这些怕也是一种惰性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