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天价头的保罗国际,昨日已被郑州市地税部门查扣了账本和两台电脑主机。郑州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从上到下,都在翻阅相关法律条文,为“天价头”“把脉”。据税务、物价两部门工作人员透露,郑州市有关领导已对“天价头”一事作出批示,类似这样的不良企业不能有立足之地。(4月3日《河南商报》)
西方有一句谚语:“上帝欲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但保罗国际就是这么狂,给两个女学生剪一次头发要价1.2万元,事情闹得满城风雨,税务、物价、工商等多部门联手处理“天价头”一事,却依然开门营业,还没“灭亡”。到此,这件事情只能用“荒唐”两个字来形容了。
“天价头”一事,涉嫌天价消费欺诈是明摆着的事情。2005年1月1日,国家出台了首个规范性文件《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要求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说明服务价格,对在服务过程中销售的产品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如果保罗国际有言在先,说明服务价格,两个女学生岂能甘愿做“周瑜打黄盖”的事?而“天价头”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保罗国际没有给两个女学生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没开发票,显然也是涉嫌偷税逃税。由此可见,“天价头”一事不是没“法”管,而是管的没头没脑,管的莫名其妙。
现在来看,多部门联手处理“天价头”一事,谁都管,谁也没管了,连有关领导也引起重视,其实是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了,实际上又是众多部门自我否定了自己,是办事不力。是不不也是一种尴尬,不好笑吗?而也许领导批示好使,让保罗国际疯狂到头,但“灭亡”了一个保罗国际,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如果事事都让领导批示,只能按下葫芦起来瓢。
应该说,相对保罗国际的疯狂中,众多部门太“缺钙”了,是一种软骨病,外强而实则内虚。事实上,作为职能部门应该职能明确,应该着眼平时,而不是“必先使其疯狂”。结果,致使保罗国际“无法无天”,越闹越凶,用手势语讥笑嘲讽接着挑衅,疯狂到了极点。这对有关部门,不能不说是一种示威和羞辱。而实际上,这样的不良企业本来就不能有立足之地,这是税务、物价、工商等多部门,平常就疏于管理和监督留下的隐患。而什么事情闹大了,再来收拾,也只能出现“出力不讨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