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展示市徽市歌。新乡市由此成为目前河南省唯一拥有市徽市歌的城市。据初步估算,此次市徽市歌征集活动耗费100万元左右。(1月16日河南商报)
关于市歌市徽,人们并不陌生。十多年前,征集市歌、市徽的风潮,曾在全国风靡一时。到后来泛滥成灾了才被国家“叫停”。想不到十多年之后,新乡花费百万征集的市徽、市歌又登场亮相了。似曾相识燕归来,此情此景颇是耐人寻味。
新乡征集市徽市歌,其埋由也同十多年前各地竞相征集市徽市歌的理由如出一辙曰塑造城市品牌,展示城市形象云云。城市形象确实要塑造,但我们还须明白,一个城市的形象不只是一个市徽一支市歌。城市形象应当从城市自身的性质、特点、条件等内涵上来挖掘、认识、提炼,结合城市功能的建设和完善来逐步实行。
这些年来,“形象工程”在一些地方反复演绎。而政府用行政手段,花费百万钱选市徽选市歌,说白了就是沽名钓誉,哗众取宠,借塑造城市形象之名行作秀之实,是“形象工程”的新版本。发人深省的更是,花费百万选市徽选市歌,在我国现行的预算法律和财政部有关规定中,根本没有其立足之地。显而易见,选市徽选市歌的公款,要么是偷梁换柱挪用预算内资金,要么是来自于游离于预算之外的“预算外”资金。
政府可以花钱,但只能是根据纳税人的意志代纳税人花钱。这个道理,说了又说,为什么一碰到实际就南辕北辙?地方政府随意使用公共资金,官员一拍脑袋就决策,既是一个老毛病也是一个通病。要真正杜绝“形象工程”,就须釜底抽薪,让热衷于搞“形象工程”的官员不仅不能从中得到好处,而且更要为之付出代价——沽名钓誉的成本高到不但邀不了功激不了赏,相反要身败名裂,谁还敢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