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28日召开派驻机构工作总结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派驻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增强高举旗帜的坚定性、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做好工作的主动性,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全面履行职责,推动驻在部门及其系统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12月29日《人民日报》)俗话说,“井水不犯河水”。但派驻机构如果在工作上与驻在部门井水不犯河水,则肯定不行,它们必须发生联系,派驻机构才能做到尽职尽责,对驻在部门持之以恒地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督,否则,两不相干、各行其是,岂不成了聋子的耳朵、瘸子的腿脚,摆在那里还不及“稻草人”,根本起不到警戒作用,保不准驻在部门会在它眼皮底下坏菜。
在利益上想井水不犯河水,怕也难。试想,派驻机构,其设置,不是一天两天,要常设,而派驻的“钦差大臣”,不是一人两人,派驻时间更不是一天两天,要常驻。那么,就必须面临衣食住行诸多难题,总不能背着锅入驻吧,吃饭怎么解决?办公用房、值班用房怎么解决?交通车辆怎么解决?还有水、电、暖、气、油,怎么解决?这都是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很多时候,不得不仰仗驻在部门关照。
常言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来说,好比就是“婆婆”跟“媳妇”。身为“媳妇”,面对手握“尚方宝剑”,拿着“望远镜”、“显微镜”、“放大镜”的“婆婆”,毕恭毕敬、谨小慎微还怕讨不到好,驻在部门哪敢有丝毫怠慢?为讨“婆婆”欢心,让“婆婆”少挑刺、多给点笑脸、多说点好话,还分什么工作生活、讲什么分内分外,还不想方设法套近乎,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既关照了“婆婆”,又得到“婆婆”关照,一箭双雕。
所以,客观地说,不管双方出于什么目的和需要,很难真正做到井水不犯河水。如果井水犯了河水呢?“杀威棒”可能就失灵了。
平心而论,前面所提到的关照,不能排除个人之间感情深而进行的民间关照,但更多的还是公对公掩饰下的私对私交易:“媳妇”花公费用公物关照“婆婆”;“婆婆”用公权关照“媳妇”。人心都是肉长的,整天在一个“马勺”吃饭、在一个“战壕”摸爬滚打,养“官”千日,用“官”一时,彼此得了关照,难免有人放弃原则,关键时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通气、打打招呼,放一马、拉一把。
实行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是新形势下高举旗帜,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改进党的作风,推动驻在部门及其系统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建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并非势不两立的敌我关系,乃监督与被监督的同志关系,工作上需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生活上需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照顾,想井水不犯河水,不可能。但必须建立在“公”字为先的基础之上,绝不能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在是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哥们义气、不讲原则、一团和气、和稀泥要不得。
既然井水难免要犯河水,那该怎么办?不该“关照”的,别要“关照”、别给“关照”,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才能两袖清风,不负党和人民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