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侨商在某地斥资亿元兴建的四星级大酒店2003年开业后,却因不懂“潜规则”,不让吃“霸王餐”,不愿交“糊涂税”,竟遭到了地税部门的报复性执法,导致事业难以为继,只能选择离开。在该地税局征收的若干税种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当属“小姐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当地俗称的“小姐税”。(《市场报》)
如果你到了伊朗,女人就不能随便抛头露面;如果你到了英国,就算不喜欢你也不能当街痛骂英国的足球队差劲……这些都叫做叫“入乡随俗”。——入乡就得随俗,否则寸步难行,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当然在我们中国也不例外。且看美国的朗讯公司,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从2000年到2003年,朗讯邀请约1000名中国“官员”赴美旅游,花费超1000万美元,虽然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被查处,但是比起他们因此而获得的数个动辄几亿元的大工程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反观这位新加坡侨商,最终落个关门走人的下场,真是“何苦来哉”?
只是,缴税甚至缴出个“小姐个人所得税”,那么缴了这个税是不是从事“皮肉生意”公安就不能抓了?笔者就不相信,这样的税收,缴上去之后,能进国库?难道该地税局是在变着法儿弄钱来“充实国库”?——报纸上的新闻只提到了一些法学专家们针对该地税局的错误税收提出应当退还税款,笔者却以为这恐怕不仅仅只是要退款的问题,只要有心,追查一下该地税局的帐款,看看这些税款都去了哪里,恐怕什么就都清楚了。
撇开这个具体的案例不谈,让人心情沮丧的是:难道,这些“吃饭不能收钱”、“出国要带着游玩”的破事儿就是外人来到咱们中国所必须遵从的“乡俗”么?——陋习不改,把真心要来的外商们像这位新加坡侨商那样一个一个都赶跑了,国家谈何发展?
真心希望有一天,咱们的“乡俗”能够变成只是些茶水穿着上的“小事”,让远道而来的外商们,能够适应得容易些,不用再冒着违法丢人的险来“随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