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商家29日举行的“亲吻汽车大赛”。参赛者用嘴唇含住贴在车身上有硅胶奶嘴,嘴唇不能离开奶嘴,身体其他部位不能接触车身。坚持时间最长者可以1元购买市场价7万的汽车。(9月30日北京青年报)
用1元价格就可以得到一辆价值近7万元的轿车,只要你有足够的“技巧和耐力”,这是不是很有诱惑力?回答是肯定的,否则又如何解释报名参赛者竟有400多人?然而同样可以肯定的是,足够的“技巧和耐力”其实是个陷阱,甚至还有不测之虞,否则又怎么解释商家还安排了急救医生在场?商家称此举目的只是为了宣传品牌,然而在商家道貌岸然的嘴脸后面,我们分明看到了歹毒的坏笑。
利欲熏心的商家,为了谋一点不义之财,是什么怪招、损招都想得出来的。这些年来,无良商家先是拿女人身体做文章,抓住某些一见到“三点”就想到脐下三寸的眼球,满足这些“眼球”想入非非的“审美情趣”,指望从这个“审美情趣”中搞一点“经济效益”。然而“边际效用递减”之下,当“三点”这种把戏快要玩不下去了,于是又玩起了另外的损招。
比如有企业弄出了吃月饼且不能喝水的所谓大赛,结果一位老人硬被活活噎死。又比如有企业弄出了“最经冻美女大赛”,要求参赛者穿上薄纱礼服站在室外2摄氏度的展台上展示一小时。再比如有企业弄出了“无眠大赛”,谁熬着不睡的时间越长谁就拿大奖。现在北京这个商家又弄了一个“亲吻汽车”的陷阱,诱惑人们往里跳了。
乍看之下,怪招也罢,损招也罢,似乎都是周瑜黄盖,愿打愿挨。其实不然。为了“大奖”,中了商家算计,做了牺牲品还不知是怎么回事,那些“大赛”的参予者当然是作茧自缚。但问题真正的关键,乃是那种坑人害人折磨人的促销怪招、损招,在一次次的粉墨登场中,伤害的不但是那些“黄盖”,更有世风人心。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规定: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职业道德,诚信兴商,不得开展低级庸俗的促销活动。有此为鉴,我们的“有形之手”为什么不出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