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胜利街派出所将28名卖淫女的像片当街曝光,路人纷纷驻足观看。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只有1人认为应当曝光,3人认为这样不妥,6人认为不应当。(9月5日新消息报)
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胜利街派出所将28名卖淫女的像片当街曝光,也许出发点是好的,想借此惩处手段,使其思想上受到震动,促其改邪归正,走上从良之路。也许因为卖淫女拢乱了当地社会治安,污染了当地的社会环境,出于气愤,想通过曝光让卖淫女脸面丢尽,将这些卖淫女在社会上搞臭,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
公安部门将卖淫女图片曝光,无论出发点如何,其行为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正如有专家所说,目前全国没有一部法律或法规明确可以对卖淫女进行曝光。
应该看到,卖淫女的出现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每一个卖淫女都有着走向卖淫之路的不同背景。不可否认,有些卖淫女在所谓“笑贫不笑娼”的腐朽思想影响下,好逸恶劳,不知廉耻地过上了卖淫的寄生生活。但相当多的卖淫女,是因为生活所迫而走上了卖淫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许多卖淫女既是违法者,同时也属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这些人主要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她们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罚款。
公安部门将卖淫女图片曝光,不仅无法律依据,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更重要的是将会断了卖淫女的悔过路。图片曝光,脸面丢尽,极易促使卖淫女破罐子破摔,在不光彩的路上越走越远。甚至会激发一些卖淫女对社会的报复情绪。一些得了性病,特别是得了爱滋病的卖淫女,怀着对社会的报复情绪,肆意传播,危及他人健康,危及社会稳定。这方面的事例,媒体曾多次报道。
因此,在打击卖淫嫖娼问题上,公安部门也应依法办事,坚持人性化执法,坚持依法处罚与批评教育相结合,促使卖淫妇女走上从良之路。对于那些因生活所迫走上卖淫道路的人,社会方方面面不应歧视她们,而是要帮助解决她们面临的困难,直至通过帮助她们就业走上依靠诚实劳动谋生的光明大道。